华体会(中国)“让爱传出去”公益款项使用管理办法
2023-07-13

        1、概况:

       华体会(中国)自1993年进入中国市场,始终将深耕公益慈善,肩负社会责任视作品牌己任,秉持“心系慈善 爱心永续”的公益理念,积极推动公益助学。为让优秀的品牌经营人共同参与公益事业,特拨付公益款项用于联名援助,在帮助更多孩子完成学业的同时,为华体会(中国)优秀的品牌经营人提供奉献爱心的机会

       为有效管理联名援助的公益款项,维护捐赠者、受益者、公众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公益款项管理:

       华体会(中国)公司于2014年向天津市民政局申请设立“天津市华体会(中国)公益基金会”,并于2017年由民政部门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华体会(中国)公司公益款项由华体会(中国)公益基金会统一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运行,按照天津市民政局要求,配合基金会专项审计检查相关工作。

        3、公益款项的获得:

       依华体会(中国)公司年度挑战规则,符合达标条件的品牌经营人,即可获得相应金额公益款项的使用权,可以以基金会及品牌经营人的名义对公益学校进行援助。

        4、公益款项的用途及限制:

     (1)仅用于对全国范围内公立小学或初中进行援助。

     (2)每份公益款项限额20万元(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不得拆分使用。

     (3)每所学校的援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且每所学校仅可捐助一次。   

     (4)由品牌经营人提出援助的目标学校,由华体会(中国)公益基金会审核与确定。

        5、公益款项的使用时效:

     (1)华体会(中国)公司为符合资格的品牌经营人拨付的公益款项使用时效为2年,即在获得资格后,品牌经营人需在2年之内将符合条件的公益学校提交华体会(中国)公益基金会审核确定,并开展相应援助行动。

     (2)超出2年未确定学校或未有任何进展的,华体会(中国)公司有权收回公益款项的使用权。

        6、公益款项的使用流程:

     (1)依华体会(中国)公司年度挑战规则,品牌经营人符合达标条件后,华体会(中国)公司书面通知品牌经营人启动援助流程。

     (2)由品牌经营人寻找学校,并在确定学校及援助项目后,提交基金会审核。提交的审核资料中,需要包含校方所属教育局或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加挂荣誉校牌及举行揭牌活动的证明。

     (3)基金会审核通过,与校方签订捐赠协议,依约定支付援助款。

     (4)品牌经营人与校方确定揭牌时间,负责筹备揭牌活动,提醒校方进行揭牌活动报备。

     (5)品牌经营人进行揭牌活动各项环节的实施与责任监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6)揭牌活动结束,品牌经营人回传活动相关照片,视频。

     (7)基金会审核校方尾款资料,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援助尾款。

        7、公益款项认证结果由华体会(中国)公司进行最终审核,对于权益期间发生的各种恶性事件,以及因违规取消经营资格的品牌经营人,华体会(中国)公司有权收回公益款项的使用权及援助名义。